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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广东累计支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132.06亿元

发布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29

从省医保局网站获悉,截至9月15日,广东省已结算新冠疫苗约1.42亿剂次,累计支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约132.06亿元。据介绍,广东省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强化使命担当,以创新为驱动,信息化为杠杆,多措并举,规范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工作。

  化繁为简,用好“统”子诀

  广东省探索医保基金收支管理集中化,新冠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实现省级“统一预付、统一审核、统一结算”。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省级统收统支,为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统一接种费用。省医保局积极会同省卫健、疾控等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接种费用结算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接种费用结算标准,接种费用的统一既保障了接种单位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也为由省级统一结算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统一上解资金。为提高新冠疫苗结算效率,我省采取分期分批方式将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统一上解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根据接种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灵活调整各市专项资金上解时间,确保实现“钱等苗”。三是统一费用结算。为提升疫苗结算效率,我省由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分别与省疾病部门和各接种单位统一结算实际接种的疫苗和接种的费用,避免了苗与接种分离,结算不一致的情况。截至9月15日,该局已结算新冠疫苗约1.42亿剂次,累计支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约132.06亿元,其中向省疾控部门支付疫苗采购费用约119.50亿元,支付接种费用约12.56亿元。

  高效便捷,用好“网”子诀

  在现有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我省创新疫苗和接种费用结算方式,开发智能审核和结算系统模块,大大提高了我省新冠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结算的准确度和效率。一是搭建信息传输途径。借助我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明确经省卫健委审核的全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通过省的政数平台传输给省医保部门,确保数据传输渠道的合规性。二是开发智能审核系统。为提高结算准确率,明确了从疫苗采购价到接种单位、受种人全链条的智能审核规则,省医保中心接收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后,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对信息数据进行二次校验,直接由系统生成结算信息,经办人员通过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疫苗和接种费用的拨付。同时,坚持技术手段和制度保障并重,不断完善数据审核规则,进一步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三是组织开发结算系统。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围绕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直接拨付至相关单位,我省组织开发新冠肺炎疫苗和接种费用结算模块,避免手工操作,确保结算数据统一、完整,并实现了医保与卫健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大大简化了基础性工作,极大提高了结算效率。

  安全管控,用好“管”子诀

  省医保局重视医保工作与疾控、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和完善了部门联动机制,管好用好新冠病毒疫苗费用专项资金,维护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保专项资金的价值。会同省疾控部门,强化与疫苗采购资金开户行的沟通,新冠病毒疫苗采购专户资金的银行存款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优惠利率计息,提升资金存放效益。二是保专项资金的完整。会同省财政厅,要求省疾控部门在医保清算新冠疫苗费用后,将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账户产生的存款利息上缴至省财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资金账户,维护了资金的完整性。三是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会同省疾控、银行等部门,建立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账户变动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账户实时变动情况,全方位掌握资金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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